在我国封建社会里,人们取得官位的办法有两条,一是家中有钱的人可以拿钱捐个官来当,但绝大多数人只能通过考试来取得仕途。中国古代的这种通过考试选拨官员的制度,称为科举制。
科举制又分为四个等级:童生试、乡试、会试、殿试。
一、童生试。
1、童生试也称童试,是我国明清时期政府选拔人才的入学资格考试,也是天下读书学子的取得仕途的开始。参加应试者不论年龄大小都称童生。
2、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院试三阶段。院试录取者可以进入所在地、府、州、县学为生员,俗称“秀才”,生员分廪生、增生、附生三等。生员经考试合格,就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为“科举生员”。
3、县试就在各县进行,一般由知县主持。清朝时在每年的二月举行,连考五场。合格后在四月举行由知府官员主持的府试,连考三场。县、府考试通过后,再参加由各省学政或学道主持的院试。
4、生员获得入学的资格后,可以到官办的府、州、县学读书。这只是个形式,并没有学多少真正的知识。入学后经学政的选拔,就可以参加乡试。成绩好的生员,有机会被选为贡生,成为国子监的学生。与国子监其他监生不同,贡生是正规学校出来的,普遍有一种荣誉感。
二、乡试
1、乡试。在唐、宋时还称“乡贡”、“解试”。先由各地州、府主持考试当考生,由于在八月举行,又称“秋闱”。金时用县试代乡试,县令为试官,考试通过方能参加府试。
2、明、清两朝为每三年举行一次,一般在省城举行,凡本省生员与监生、荫生、官生、贡生,经科考、岁科、录遗合格者,都可参加考试。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庆典加科为恩科,考试般在八月举行。
4、各省主考官郝由当朝皇帝钦定。中式称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第三、四、五名称为“经魁”,第六名称为“亚魁”。中试的举人就获得了当官的资格。中式者都能参加第二年举行的会试。
三、会试
1、会试是科举制度中的国家考试,是大考。参加者为各省的举人,被录取者就为“贡士”,会试第一名称为“会元”。
会试,所谓会试,就是参加应试者共处一起,比试学艺。会试一般在京都内的贡院举行。会试的主考官4人,称总裁,一般以进士出身的大学士、尚书以下副都御史以上的官员组成。
2、明清时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会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会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参加,考试录取三百名贡士。
四、殿试
1、殿试,又称“御试”、“廷试”、“廷对”等,是唐、宋、元、明、清时期科举考试之一。殿试由内预拟,然后呈请皇帝选定。会试中选者才有资格参加。
2、殿试为科举考试中的最高层次和级别。当年武则天开创于神都紫微宫洛城殿,公元690年二月,武则天将称帝,于神都紫微城洛城殿策问贡士,各地精英云集神都洛阳,考生有上万人之多,连续考了几天。殿前试人从此开始。也就是说殿试是从唐开始的。
2、殿试只考策问,考生天不亮就进入考场,历经点名、散卷、赞拜、行礼等礼节,然后颁发策题。制策题目,清初用时务策一道,题长二、三百字,所询一二事;康熙以后,题长达五、六百字,甚至在千字左右。
3、殿试为科举考试中的最高级别。虽是武则天创制,也尚未成定制,到了宋代开始为常制。在明清殿试后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我国古代的科举制改善了用人制度,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使部中下层有能力的读书人进入社会上层,获得施展才智的机会。
但是,自明清实行八股取士后,科举制就从内容到形式上严重束缚应考者的思想,使许多读书人不讲求实际学问,不能自由发挥;这对社会及文化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极为消极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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