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义者认为,一个个体的生命,只是时空中的瞬间,我们每一个人就像某种浮游的蝼蚁,飘浮不定,受各种各样客观状态的限制。同时,作为一种存在意义上的人,又必定会追求自由。
综观历史,自由有两种,一种是消极自由,它的目的是“随心所欲”、“摆脱束缚”,常通过采取逃避责任、依恋权威、从众、追求时尚和刺激等措施获取。这是大部分现代人的常用方式。他们把性从爱中“成功”地剥离出来,在性解放的旗帜下放纵自己,却遗忘了爱的真正含义是与他人和世界建立联系,从而导致爱的物化、条件化,甚至爱的能力丧失。他们逃避自我,不愿承担作为一个人的责任,在面临自己的生存处境时感到软弱无能,失去了意志力。
个体不敢直面自己的生存境况,不能合理利用自己的焦虑,而是逃避焦虑以保护脆弱的自我,结果导致自己更加焦虑。他们顺从世俗习惯和权威,不再拥有直面自己存在的勇气,感受不到生活的意义和价值,处于动物式的麻木或虚空之中。他们对食品安全、环境安全、通货膨胀感到焦虑,但他们的反应就像神经症患者的反应一样:用手边的替代物把那些可怕的事实掩起来,以便能够暂时缓解焦虑。从存在主义角度看说,这根本不是自由,而是逃避自由。
另一种是积极自由,也就是实现自我,充分肯定存在意义上的个人独一无性,它与责任一体两面。存在主义心理治疗家欧文・D.亚隆提出:“进一步说,自由的概念扩展到不仅要为世界负责(也就是将意义注入世界),还要为个人的生活负责,不仅仅是为个人的行动负责,也要为不作为负责。”埃里希·洛姆强调:“积极的自由还意味着下列原则:除了这个独一无二的个人自我外不应再有更高的权力,生命的中心和目的是人,个性的成长与实现是最的目的,它永远不能从属于其他任何被假定的更具尊严的目的。”
因此,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心理健康的人不是没有焦虑,而是能够直接面对和设法克服焦虑;而心理障碍者则正好相反,他身上的焦虑感迟早会封闭他的自由意识,他会感到自已仿佛戴着紧箍咒、穿着紧身衣似的。相应地,心理卫生科工作人员不应该是这个社会的心理警察,不应该单纯地把适应社会当成治疗目标。罗洛·梅提出:“把适应作为治疗的目的就意味着,治疗者是这个社会的心理警察,一种我———作为一个人一一从内心感到厌恶的角色。”
作者认为,心理治疗的目的应该是:使来访者摆脱消极自由(逃避自由)的状态,获得积极自由、实现自我的状态;帮助他们自由地觉知和体验到他们作为“人”的潜在价值,进而实现其价值。正如罗洛·梅所指出:
心理问题就像是发烧。它表明,这个人的内部结构出了问题,并且正在经历一场为生存而进行的斗争。这反过来又向我们证明某种其他行为方式也有可能行得通。我们的旧的思维方式一一尽可能快地把问题消除掉———忽略了其中最重要的事情:这些问题是生活的一个正常的方面,是人类创造性的基础。无论一个人是在建构事物还是重构自己,其情况都确实如此。这些问题就是尚未得到使用的内在潜能的外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