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鱼”一词出自中国成语“浑水摸鱼”,如今“摸鱼”作为一种网络流行语,泛指偷懒、不务正业、不干正事或在集体活动中不出力。
我们注意到,互联网上既有大量“摸鱼”经验之谈和技术贴,也有关于“摸鱼哲学”的严肃探讨。
摸鱼有哪些表现呢?按照网络贴的描述,摸鱼或是在工作电脑上玩游戏,或是在开会时开小差,或是在领导面前伪装成忙忙碌碌的样子,或是把工作任务外包给他人自己赚取差价等。总之,上班时间不老老实实、一心一意地专注于本职工作。
如今人类正在阔步迈入移动互联网时代,尤其在中国,上班时间持续延长,“996”“715”“永远在线”越来越成为上班族的生存常态。即使下班休息时间,也不可能完全做到不接领导电话、不处理工作事务。
很有可能,上班时间“摸鱼”常态化,本质上是对“永远在线”工作状态的一种“补偿效应”甚至是“报复行为”。
假如以传统观点来进行价值判断的话,我们坚决反对浑水摸鱼、不劳而获、三心二意、投机取巧的摸鱼行为。同时,假如以现代观点做评判的话,我们理解上班时间“开小差”的深刻原因和某种程度上的必然性。
根据普通心理学原理,人的注意力一般只有十几分钟或者几十分钟,绝不可能连续保持8小时,注意力遵循“强弱强弱”“有无有无”间隔发生的基本规律。所以,夏学民认为,上班时间员工不可能只对特定工作任务保持注意力,注意力分散是客观事实、普遍规律。那么,怎样的注意力分散在可容许范围内?多大程度上的“摸鱼”是不可容忍的呢?
众所周知,数学与语文、思考与行动(动脑与动手)、清醒与睡眠等人类状态与行为都是交替进行的。那么,从人类学一般规律来看,摸鱼与非摸鱼也必然是交替发生的。夏学民认为,摸鱼现象不可能杜绝,关键问题是如何科学摸鱼、有序摸鱼、合法合规摸鱼。
由此建议,用人单位应对员工进行职业心理测评,搞清每一位员工的注意力模式,同时应科学合理地设立岗位,理性分派任务,使人力资源和工作任务得到有效匹配。这才是减缓摸鱼负面效应的应有之义。相反,不顾员工身心状况,盲目延长劳动时间,一味加码,不会提高工作效率,也不会提升劳动者满意率和获得感。
从员工一侧来看,每一位职场人士应学会自我调节,主动摸鱼比被动摸鱼更有效率和收益。首先建立正确的自我认知,其次选择自己适合与喜爱的职业与岗位,最后要在工作中主动获取乐趣与成就感。在移动互联网和数字化社会,一人承担一份以上的工作已经不稀奇。例如,白天上班晚上兼职,周一到周五上班双休日兼职,或者身体在某岗位而注意力又在另一个岗位,多点执业、分时就业正在成为新时代新人类的劳动工作新业态,这就是主动摸鱼!这种摸鱼不一定是坏事!
当然,我也反对那种主观意愿上的磨洋工、投机取巧、不劳而获式的摸鱼行为,建议有职业倦怠感的人士主动改变自己,摆脱“咸鱼状态”,谋求新职业、新岗位、新兴趣、新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