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情侣都会选择在结婚前购买一套婚房,但是双方却也经常会因为房产证上应该写谁的名字而闹得不开心。尤其是女方,一般都会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因为这样才觉得有安全感。
的确,房产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是一个很正常现象,尤其是那些共同出资、一起还贷买房的情侣。但是房产证上真的有必要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吗?安安在这里建议,在有些情况下最好不要,具体原因我们来一起看一下。
婚前买房的刚需情侣不建议写双方名字
众所周知,现在全国房价高企,据58同城、安居客发布的2021年《10月国民安居指数报告》显示,10月全国重点监测65城新房在线均价为17462元/㎡,二手房在线挂牌均价为16895元/㎡。面对如此高的房价,大部分刚需购房者在买房时基本上是很难一步到位的,所以首次买房的时候一般会选择面积较小、配套较不完善、总价较低的房子,然后等之后手头资金充足的时候再进行置换,购买改善型住房。
这个时候,如果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就会占用了首次买房和首次贷款的名额。要知道,首次购房的首付比例只需3-3.5成,而购买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则一般需要6-7成以上;而且首套房的贷款利率一般也比二套房的贷款利率低很多,这样购买首套房的购房成本会比购买二套房的购房成本低很多。
尤其是对于换房速度很快的人来说,可能2年内就要购买第二套住房,这时如果两人还没领证,而且房产证上也只有一方的名字,那么另一方的名义下就没有房产,这样就可以用名下无房一方的名额去购买第二套房,这套房无论是在首付款还是在房贷利率方面都是按照首套去算,能够划算很多。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会认为,如果婚前房产证上不写女方的名字,那女方肯定没有安全感,万一离婚了不就什么也得不到了。如果还有这种想法的,就真的大错特错了。
要知道,新的民法典规定,如果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偿还贷款,那这栋房子只有婚后偿还的贷款、房屋的升值部分是夫妻的共有财产,离婚时也只能分割这部分财产,而首付款仍归购房一方单独所有;如果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仍然用个人财产还贷款,那这栋房子完完全全属于购房一方单独所有。所以只要不是双方共同出资购房,那么房产证上就算写上了另一方的名字,那么离婚后未出资的一方也是分不到房产的。
婚后买房的夫妻无需争论房产证上的名字
而如果是已经领证的夫妻,那么婚内购房无论是写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写两个人的名字就没有必要争论了,因为这都属于夫妻婚后的共有财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只要是婚后买房,无论不动产权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都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而且就算婚内是一方父母出的全款来买房,无论是登记在双方的名下,还是只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该房屋也都是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
总而言之,无论是未领证的情侣也好,还是已婚的夫妻也罢,都没有必要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而争论,民法典上已经规定得很清楚了,婚后部分全都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婚前部分则需要看是由谁出资的。如果女方因此失去安全感的话,当然还有一招,那就是签署一份赠与协议,也就是让男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房产赠与女方。不过还是应该明白,凡事靠自己比靠别人来得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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