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中文最早使用于19世纪末,原意是热爱智慧、追求真理,是日本汉文翻译过来的意思,词义是“以辩证方式实现使人聪明、启发智慧的一种学问”。哲学,是探索人与自然关系的某一种方式是什么?
哲学可以看作一种标准,可以比喻为‘尺度’——从理性存在物本身出发,去寻找理性的本质(本源)以及这一个自存与世界其他存在物之间的关系。在学术界里,对于哲学一词并无普遍接受的定义,达成一致定义的可能小。西方学术史,哲学定义为对一些问题的研究、涉及、等概念。 哲学是对普遍而基本的问题的研究,而这些问题多与‘理性、描述世界 的知识、实际存在、价值、心灵、语言’等有关。
学是元知识、元理学,即所谓大道至简。把复杂的规则通过证明以后简化为简单的统一的原则性。例如,“没有物质就没有精神”的原则性, 就可以否定”上帝“、“魔鬼”和“宇宙是上帝创造的”等等似是而非的结论和所谓“规律”。研究哲学的任务,是对现实世界进行元理(即玄理。奥妙的道理)层面的把握事物的同一的规律,把‘多’,综合为一。或把”一“演绎为多,一和多,都是元理。元理必须本身清晰度。有系统性。则可以避免‘缺刃的斧头砍什么坏什么’演绎得出许多错误的结论。才能够阐释世界、指导实干(实践)。哲学本质是终极真理,可指导先进人类 的实干、判断是非。一部分内容是相对真理,有待于发展到终极真理。元理,包括原理、方法、真正的事实(不是魔术师幻象)
元理与原理的概念有以下雷同,划分它们的实用依据可以是:元理是人类需要时刻记着的、即时可用的元初理论相当于“全世界真理性唯一一个正义判官”;而原理,是实事求是的人们可以查工具书得到利用指导实干的许多的基础理论。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一、对立统一规律(事物矛盾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亦称矛盾规律;对立面的统一;斗争的规律。)
它揭示,无论是在自然、社会,还是在人类的思维领域,任何事物内部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例如搞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与搞私有制的资本主义两极分化的理论的势不两立的矛盾;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矛盾)
由于事物矛盾双方的统一与斗争,总是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宇宙万物总是不断地运动和发展的。每一个人都是有生就会有死亡, 无一例外。
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内涵可概括为,矛盾的‘三对特性’即:
矛盾的普遍性,矛盾无时不在。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中。
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的斗争性,矛盾的不平衡性,即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矛盾解决形式多样性。同一事物或过程有矛盾。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不同事物的矛盾以及每一侧面各有其特点。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有条件的相对的统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例如地球上的树叶没有一片树叶是完全相同的)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都是人,但是每一个人的相貌不相同。每一个人都是两条腿走路,有语言,但是音色不一样)矛盾的共性和个性(每一个国家都是有矛盾的,例如,阶级斗争;宫廷政变;出现错误的理论;争论;绝对真理是勾股定理等等;相对真理相当于经验教训它有一定的适用范围不能够无限扩大到任何范围得到许多的不可靠的结论)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不懂得它,就不能真正掌握唯物辩证法。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例如, 私有制可以转化为腐败泛滥成灾;枪毙死刑的血淋淋残酷性可以让犯罪率下降;反对侵略的正义战争可以让侵略者害怕负反馈的残酷性而长期在不敢于再侵略者别国。归纳得到的结论符合统计学,可以避免得到以偏概全的错误的结论。现在全世界的阶级斗争仍然是非常剧烈的, 特别是在中东......哲学内容,也包含用统计学办法依靠分析得到规律。)
首先,主要矛盾规定和制约着次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矛盾,对事物的发展起主导和决定作用,如果主要矛盾解决得好,次要矛盾就可以顺利地得到解决;反过来,次要矛盾解决得不好,又会直接影响主要矛盾。
其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地位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它们可以相互转化,即主要矛盾转化为次要矛盾,使得次要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例如本质是贪婪人,其依靠投机取巧表演得到信任入了某一个党,而法律高管改革,贪污几亿总是挠痒痒判刑3年,导致暴富行业产生’腐败泛滥成灾;而‘以罚代刑’导致某些人脉高的艺人敢于钻挠痒痒法律的空子大量偷漏税)揭示了事物‘自己运动’ 的泉源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这就从根本上摒弃了那种求诸于神秘和谐观念的 "爱一切人的慈悲为怀是人类的道德标准去帮倒忙推动法制建设"脑残观点 。可证明“万物运动发展"的唯心主义观点。
哲学把辩证法的发展学说,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为科学地描述事物发展的道路、方向、形式等等特征,全面地揭示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提供了正确的事物方法。所以唯物辩证法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这一科学方法论的最根本方法,即‘矛盾分析法’。所以如果我们离开了"对立统一"的观点,就无从理解辩证认识和辩证方法的实质。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三大定律:
对立统一规律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量变质变规律: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例如修资者否定‘两个凡是’, 但是导致两极分化, 而‘否定’再被人民‘否定’,‘负x负为正’)社会主义在消灭剥削制度方面得到了共同富裕的大政方针,是18大建立, 否定了‘先富论’的永远让极少数人暴富而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因为违背物质不灭定律和阶级斗争规律)
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方面的五大原则
内容和形式: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违背马列主义的‘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不兼容’真理, 喊‘社会主义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与真理对着干。篡改真理, 就发生巨大的两极分化’。市场经济是专门搞两极分化的、有周期性经济危机、经济低迷、让劳动者痛苦的邪恶私有制的。
现象和本质: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现象——必须是掌握到具体的、外在的、个别的、有独一无二特点的、丰富的、生动的现象;而不是片面的表象(如同一个瞎子摸象得到的感性认识修正主义和走资派如此得出以偏概全结论。)
而本质是——内在的、单纯的、一般的、深沉的。往往被现象包裹起来,例如”资本主义的外表是经济速度高剥削阶级的暴富速度快,本质是通过剥削制度制造两极分化,贪婪人把巨大的财富转移剥削阶级口袋里“。但是现象和本质二者又是统一的,可以说,“两极分化是资本主义的指示剂”;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指示剂。没有能够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能够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和本质是影形不离。现象是外露和表现,现象的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原因和结果:
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资讯也会有逻辑学内容,逻辑学的‘因果律’是原因,与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原因是相当于火;结果相当于锅中水。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水开了可以沸腾,也可以流下把火熄灭。如同种豆得豆。私有制剥削制度必然性导致两极分化;公有制必然产生共同富裕。它们是水火不可相容的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
偶然性和必然性:
是揭示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不的同趋势的一对范畴,偶然性的可能性不等于1而小于1, 往往是小于50%;必然性的可能性等于100%。例如有生必有死;局部存在与整体之中;系统内部人吃人必然产生两极分化’;不学习马列主义的人不知道阶级斗争理论是正确的;不学习数学的人不知道算账。等等。
偶然性和必然性的对立,表现在:二者产生的根据不同,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所的地位和作用不同。表现在:二者互相依存,互相渗透,在一定的条件可以互相转化,互相过渡。例如:人类及时废除燃油汽车改有电动汽车就可以延长被热死的时间,用社会主义代替市场经济可以消灭两极分化。
作为辩证法三大规律之一的‘否定之否定规律’信息,在辩证法发展史上其经历的过程,恰恰与这‘否定之否定规律’过程的本质完全吻合,真正体现出了“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特点。“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交换、比较、反复 ”的实事求是精神比较具体。后面6个字“交换、比较、反复 ’就有”否定之否定规律内涵。意思是对于同一个现象,每一个人必须从不同的角度去观察,1000个瞎子摸象以后得到不同的结论,再通过统计学把这大象的各人局部不同的感性认识信息科学性地综合起来,才能够有比较一清二楚的对于大象的整体的理性认识。如果仅仅是凭几个搞‘瞎子摸象’然后举手表决下结论,往往是以偏概全的错误的结论。
在哲学史上,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自身发展过程的特点,就是否定之否定。具体说来,整个发展过程经历了:理论A——被否定——再被否定的过程,(否定的次数为偶数则A得到肯定因为(-1)x(-1=1)这一特点与'否定之否定规律'自身具有的规定性恰好保持了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