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采购员小李又开始犯难了,有一家合作的供应商业务人员偷偷送了3万元的现金红包给小李。平时工资采购4000元的小李,突然看到这么多钱,心里纠结起来了。到底该不该拿供应商送的红包?
大部分人都会认为采购人员拿供应商送的东西就是在吃“回扣”,不仅是一种不道德的职业现象,情节严重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针对这一现象,本人做了一些调查,一起来看下众多网友的心声吧!
网友:那是一片海
从法理上讲是不应该的,绝对禁止又不可能。
1、可提升企业文化,让采购人员养成正确的价值观和良好的职业素质。
2、制定正确KPI进行业绩考核,如果KPI给他们压力,在他们拿回扣的同时顾及指标完不成要下岗等因素可以起到作用 。
3、企业设立必要的监督、审查机制。
4、不定期进行供应商更换,商品替换有合理的分析考核表,优胜劣汰严格的商品和供应商淘汰机制。
5、企业设立必要的轮岗、竞岗机制。
网友:机智的小帽子
个人觉得回扣有机会还是要拿的,但绝对不可损害各方的利益。
1、拿回扣可以调动采购人员的积极性,前提是保质保量。
2、回扣的额度要有上限,不能毫无节制地去拿。
3、采购员也是人,需要养家,微薄的工资根本不够用,拿一点改善一下生活也无可厚非。
4、聪明的采购人员都节约企业成本并拿到“好处”。
5、与供应商职场是合作伙伴,职场下是朋友,朋友请你吃饭帮忙,也可以卖个人情。
以上就是两个网友对于拿回扣的一些看法,总结下来,如果采购人员拿回扣的话,前提条件是不损害企业利益,不违背职业道德而又不是体面的与供应商进行合作。其中的小恩小惠就是“朋友”之间的见面关系礼。